非公開企業幾乎總是始於信任、樂觀態度與共同願景。創辦人、家人、朋友及早期投資人,往往在完整記錄誰擁有何種權益、誰掌控董事會,以及重大決策將如何作成之前,就已開始打造公司。
這種非正式作法在可行時確實有效——直到它不再有效。當不可避免地出現分歧時,缺乏明確的書面協議與公司正式程序,會將一般商業爭議轉變為關於所有權、控制權及公司本身存續的全面衝突。
在 Tajima LLP,我們經常就這些情況提起或處理訴訟。我們見過少數股東暗中累積表決權後,將創辦人排擠出局;也見過因公司章程從未妥為正式化,執行長突然被趕出自己親手建立的公司。原本可以直接協商解決的問題,反而演變成複雜的公司控制權爭奪。
「50/50」握手協議的陷阱
許多小型企業的成立基於一個簡單前提:兩人將平等持有並經營企業。50/50 的安排在第一天聽起來很公平,但往往是造成僵局的配方。
在缺乏明確的營運協議或股東協議下,50/50 的架構無法回答下列關鍵問題:
- 誰對日常營運決策擁有最終決定權?
- 若其中一名所有人投入顯著較多的資金、時間或專業能力,會如何處理?
- 一名所有人未經另一名所有人同意,能否使公司受重大合約拘束?
- 一名所有人如何退出、被收購其權益,或迫使另一名所有人退出?
當所有人陷入僵局,企業便會停擺。員工收到互相矛盾的指示,供應商未獲付款,而所有人往往被迫進行高成本訴訟或接受困境下的收購;若公司文件中設有基本的破局機制,這些情況本可避免。
經營所有人與資本投資人
另一個常見的衝突來源,是一名所有人積極經營企業,而另一名所有人主要作為不參與經營的投資人。起初,這種分工看似務實;當雙方期待出現落差且文件記錄稀少時,問題便會浮現。
實際經營的所有人往往認為,因為自己負責日常工作,理應擁有絕對控制權。不參與經營的投資人則認為,其資本投入使其在策略性決策上享有同等發言權。這種落差會引發關於高階主管薪酬、查閱公司帳簿與紀錄、聘僱決策及利潤分配的爭議。
當公司的治理文件未能區分所有權權利、管理權限與董事會表決權時,這些衝突會尤其激烈。在非公開公司中,這些角色在實務上往往模糊不清,但在法律上彼此不同。爭議一旦爆發,正是這些法律區別決定誰掌握權力。
公司正式程序為何確實重要
早期創辦人經常將公司正式程序視為日後再處理的「文書工作」而不予重視。然而,爭議發生時,妥善的文件記錄將決定公司行為是否經有效授權,抑或屬於非法奪權。
在我們的執業中,我們經常處理因缺乏正式紀錄而成為核心爭點的訴訟。當資本結構表不完整、董事會同意書未簽署,或高階主管任命並非正式作成時,下列基本問題便會受到激烈爭執:
- 究竟誰擁有公司的多數權益?
- 罷免董事的股東決議是否有效?
- 高階主管是否具備移轉公司資產的法定權限?
- 早期投資人是否曾獲承諾取得股權,還是僅獲承諾償還貸款?
在訴訟中,缺乏正式紀錄往往同樣會被當作攻防工具,如同現有紀錄一般。
公司控制權爭議的現實面
當商業關係破裂時,非正式安排會形成混亂的戰場。在 Tajima LLP,我們代理客戶處理這些未記錄期待所造成的後果。
我們經常處理涉及下列事項的爭議:
- 創辦人遭排擠:少數股東或後期投資人透過操作,稀釋原始創辦人的權益或將其排除於其創立的公司之外。
- 高階主管及董事遭免職:董事會突然採取行動解僱執行長或罷免董事,經常引發關於表決有效性及違反受託義務的爭議。
- 公司控制權爭奪:因股票發行存在爭議或股權移轉未經記錄,競爭派系各自主張擁有多數表決控制權。
- 帳簿及紀錄請求:實際經營的所有人拒絕提供財務資料及公司紀錄,使少數投資人遭排除在外。
- 僵局與解散:持有同等權益的所有人無法經營企業,因而需要法院介入或強制收購。
這些爭議極具破壞性。它們威脅公司的價值,使貸款人卻步,並損害客戶關係。
Tajima LLP 如何處理非公開企業爭議
我們理解,公司控制權爭議兼具法律性與高度實務性。所有人之間的分歧,不僅影響法律權利,也影響企業能否立即維持營運與存續。
Tajima LLP 以積極且具成本效益的訴訟策略處理非公開企業爭議。無論我們是為創辦人抗辯不當排擠、代理董事會執行有效的高階主管解僱,或解決 50/50 僵局,我們均著重於及早取得談判籌碼。我們採用前瞻性策略並善用科技,分析公司沿革、追溯未記錄的協議,並有效率地建立具說服力的案件。
如果您正面臨所有權、公司控制權或管理權限的爭議,應在對方鞏固其立場之前採取行動。Tajima LLP 可評估您的公司治理狀況,並執行策略以保障您的權益與企業。